安徽合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安徽合肥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16年,办学许可证:人社民3401024101592号,是安徽省消防专业人才教育学校。学校拥有一支专业素质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设有消防工程、消防管理、消防设施、社会培训和网络教学等七个教研室,教员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等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消防安全工作经验。自2016年9月开班授课以来,已培训两千余名专业消防建(构)筑物消防员。同时芜湖清大东方消防学校、阜阳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池州清大东方消防学校,蚌埠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宣城清大东方消防学校、六安清大东方消防学校也已开班。
安徽天一消防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5月18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气安全检测、维修、电气线路安装等高科技企业;系经安徽省消防总队审核批准的消防设施检测资质单位。公司领导和中坚技术骨干均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及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电子、建筑、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的优异人才。
主要培训范围
建构筑消防员培训(初级)
面向对象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1)初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中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中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为标准教室,配备必要的挂图、教具、多媒体演示及播放设备等;
技能培训场所应配备典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
具有必要的室外训练场地和器材设施。
申报条件
经初级中控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建构筑消防员培训(中级)
面向对象
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从事主要工作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1) 初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 中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 高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 中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 中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为标准教室,配备必要的挂图、教具、多媒体演示及播放设备等;
技能培训场所应配备典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具有必要的室外训练场地和器材设施。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中级中控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建构筑消防员培训(高级)
面向对象
面向全国招生,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1)初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2)中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3)高级中控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中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5)中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为标准教室,配备必要的挂图、教具、多媒体演示及播放设备等;
技能培训场所应配备典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具有必要的室外训练场地和器材设施。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详细专业请看注解)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注解:以消防工程专业专科、本科毕业生为本专业。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是指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培训对象
拟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
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以及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得学员掌握作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储备,助力学员顺利通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培训课时
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而定。
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
培训对象
拟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
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以及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得学员掌握作为注册消防工程师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储备,助力学员顺利通过国家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
培训课时
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而定。
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培训
培训对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人员。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
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培训课时
可按需定制
培训内容
(1)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2)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3)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4)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防火监督员培训
培训对象
消防志愿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的志愿消防队队员。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提高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处置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培训课时
按需定制
培训内容
(1)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2)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包括
(1)常用消防设施、器材操作训练;
(2)火场疏散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方法训练;
(3)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训练。
消防专职民警培训
培训对象
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
培训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辖范围和执法权限,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培训课时
按需定制
培训内容
(1)责任区民警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2)责任区民警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
(3)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职能
消防志愿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
消防志愿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组建的志愿消防队队员。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知晓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提高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初起火灾处置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培训课时
按需定制。
培训内容
(1)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2)消防法规基本常识
(3)消防工作基本要求
(4)消防基本能力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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