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六安市开展2018年度 物业管理行业“十佳感动人物“评选的通知
各县区房产局、霍山及金寨行政执法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宣传物业行业,扩大行业的影响力,推进行业健康发展,融合物业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决定在行业内开展“十佳感 动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具体的参评条件和评选方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到通知后,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于12月1日前将申报表报所在区县物业科,经区县物业科初审后于12月15日前报市物业科、物业协会。
二、参评范围:凡在六安市辖区范围内的六安市物业协会会员单位员工。
三、参评条件:
1、凡是在2018年度发生的物业企业员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等事迹均可申报。
2、事迹要求真实发生,且确实为业主、为公众带来利益或赢得了广大业主的好评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引发正能量和弘扬正气的好人好事。
3、严禁杜撰。
4、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得申报:
4.1被申报人同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4.2有损害业主利益行为引发公众事件的;
4.3非六安市物业协会会员单位的;
四、评选方法:
1、全市仅最后评出十人,主要依据是申报材料及背景调查、相关媒体宣传资料;
2、各县区初审后上报,市局和市协会联合复审,不仅审查材料,同时会赴现场调查,能过对真实情况的了解评估,最后确定“十大感动人物“,并授予奖牌。
3、各县区初审时也可参照以上方法并在意见栏说明调查情况。
特此通知
六安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申报表
2018年度物业行业“十佳感动人物”申报表
申报单位 | 所在项目 | 姓名 | 岗位职务 | ||||
主要事迹 | |||||||
单位意见 | |||||||
所在街道意见 | |||||||
所在社区意见 | |||||||
区县审查意见 | |||||||
市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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